第1条 目的
为规范筹资决策流程,使筹资决策有章可循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2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所指筹资,包括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,通过银行借款或者发行股票、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。
第3条 筹资原则
1.适度负债,防范风险。
2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。
3.实行公司统一筹措。
第4条 筹资的申请及审批权限
1.公司长、短期借款的筹资,由财务部提出具体筹资方案,报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,数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外的,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批准。
2.重大经营项目的筹资,由财务部提出《筹资方案》,公司在审核该《筹资方案》时,应组成方案评估小组,进行筹资成本的大小分析和筹资风险评估,再报送给总经理审核、董事会审批。
第5条 筹资政策选择的管理
1.公司调整时期,应采取保守的筹资政策,尽可能减少银行借款等负债筹资。
2.公司发展时期,应采取稳健的筹资政策,可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负债筹资,改善资本结构,降低资本成本。
3.公司迅速扩张时期,可采取激进的筹资政策,选择多种筹资方式,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,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适当增加负债比例。
第6条 《筹资预算》与《筹资方案》在决策时需有完整的书面记录,在执行前需向执行人员出示;否则,执行人员有权拒绝执行。
第7条 重大的筹资决策需公司的高层管理者集体审批。
第8条 筹资决策实行责任追究制,本着“谁出事,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,一查到底。
第9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。
第10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之日起实施,修改时亦同。
第11条 相关文件表单
1.《筹资预算方案》。
2.《筹资方案》。
3.《筹资计划》。
(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