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常见的家教错误
一、贿赂式奖励
妈妈要给朋友打电话,为了让小娟安静地呆一会,她说:“静一点,别说话,我一会儿给你买冰淇淋。”小娟问:“什么样的?”妈妈说:“带巧克力的。”这种奖励方法用起来得心应手,不需费脑筋,不需费口舌,效果当时又十分明显。
但它的后遗症是:凡事都要讲“条件”,就连一些本来是份内的事,没有“条件”也应该去做的,可是受到此次得到“贿赂”的启发,他们就会养成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合适的‘条件’才去做”的做事思维定势,这样,当然不利于孩子责任感和自律品质的形成,其消极后果是非常远久的。
误区的避免:
让孩子知道,什么时候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,并且了解其中的原因,然后在孩子表现良好后再给予相应的肯定。持之以恒地坚持这样的引导,孩子的行为才会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。
二、漠视孩子的良好表现
小勇正蹲跪在厨房的工作台上看妈妈整理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。他尝试帮忙清理,妈妈赶紧抢先了;他又帮拿凳子给妈妈坐,妈妈没有反应;妈妈从冰箱拿出蛋夹放在桌上,准备将蛋排好,小勇这个时候帮忙把菜屑清理干净,放进垃圾桶,妈妈也没不吭声……,最后,妈妈突然叫着:“小勇,你走开!我自己来,等你长大一点再帮妈妈!”……
小勇晚上睡觉的时间到了,便到厨房找妈妈,见了妈妈脱口而出喊了妈妈一声:“妈妈晚安!”结果妈妈没有反应──可能是妈妈和爸爸在闹脾气,闷闷不乐;也可能是……。因此,就爱理不理的,连正眼也没瞧小勇一下。小勇傻愣愣地站在那,心里很是困惑。不过,第二天晚上,临上床睡觉前,他还是照样说一声:“妈妈晚安!”结果仍如“石沉大海”,没有回音……
小勇起床以后自己整理了房间,高兴的去告诉爸爸妈妈:“今天我自己把房间整理好了。”妈妈却不耐烦地对孩子说:“你都这么大了,早就应该自己整理房间了,有什么可得意的!”
由于种种原因,我们经常有意无意地漠视孩子的良好表现,这样下去,孩子将不会再对我们说“妈妈晚安”,或者将来有一天我们会不断地开始骂:“养你这么大,什么都不会帮!”,或者……
误区的避免:
家长应该是及时发现及时肯定孩子良好行为,进而让孩子适时地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这对孩子的一生来讲都是有积极意义的。
三、无原则的让步
小牛吵着要糖果,妈妈不给,小牛张口大哭,没想到这时有客人来访,母亲看在客人的“面”上,只好给他。
下次小牛又想吃糖果,妈妈照样不给,他再拿出看家本领──“哇……”大哭起来。但这次没有客人,妈妈狠起心肠硬撑,不给就是不给。他无可奈何,哭久了,肚子胀满空气,非常不舒服,沙哑的声音连自己听起来也讨厌,只好算了。
再下次,小牛又想吃糖果,妈妈还是不给。法宝再度使出来──放声大哭,巧的是,这时电话铃声大作,妈妈听电话怕太吵,只好认了,拿一颗糖塞住他的嘴巴,当然糖到哭止……
爸爸正在看电视新闻,小牛哭着要买零食,为了让爸爸能安静地看新闻,妈妈只好给他10元钱去买……
通过一系列的“学习”,小牛知道在“客人来时”“爸爸看电视新闻时”“妈妈打电话时”……,哭闹是“有效果的”,因此,总是不断地抓住机会,轻而易举地达到自己的目的。
误区的避免:
教育应该是有原则的,不该让步的,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应该让步。做父母的应该认识到,有什么事比教育好孩子更重要呢?想清楚了这一点,为了教育好孩子,其它的所谓的“面子”可以不要,所谓的重要“工作”可以暂时不做……,我们无条件地持之以恒地坚持我们应该坚持的原则,这样,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长。
四、先苦后甜
妈妈要上街买衣服,小静哭着要跟妈妈去,起初妈妈不同意,最后妈妈没有办法,气得打了她两个耳光后,同意她去……
类似的情况,我们在现实中还可以看到很多很多。这样的教育,虽然让孩子吃了一点“苦”,但实质上还是起到鼓励孩子通过哭闹来达到目的──很多时候,他们往往选择通过吃一点“苦”,来达到对其更有诱惑力的目标。因此,这种“先苦后甜”式教育,对孩子的发展,不仅没有积极作用,相反还有消极作用。
误区的避免:
教育过程中,什么是该坚持的事情,家长心里一定要清楚;如果是该坚持的事情,就应该坚持到底,可坚持可不坚持的事情,就不要向孩子提出;一旦向孩子提出了要求,就应该坚持到底,这样,对孩子的成长有积极意义,对树立家长的教育威信也有好处。
五、说到,做不到
常听到一些父母这样威胁孩子:“哭什么哭,再哭,我就打死你!”,或者“……,再哭,我就不要你了!”,“你再乱动,我就打断你的腿!”……
我在想,如果孩子真的控制不了自己而情不自禁地再哭或再动……,你真的就会打死他、不要他或者打断他的腿吗?我想你肯定做不到,实际上也不能做得到,而且你的初衷也只是想吓唬吓唬孩子而已,根本就没想到真的要打死他、不要他或者打断他的腿。但这种“令出不行”将会对孩子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,如,使孩子产生“爸爸妈妈说话可以不听”,“爸爸妈妈只是说说而已”等错误认识,进而大大影响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,也影响着父母以后对孩子的教育效果。
误区的避免:
在孩子面前,出言要慎重。做得到的,对孩子有意义的才跟孩子说;如果明知很可能做不到,或者说根本不可能做得到的事,就不要跟孩子说。
六、乱吓唬孩子
今年国庆黄金周,有一个3岁多的男孩子在天安门广场与家人走散了,哭个不停,警察叔叔想安慰一下,就把他抱起来,结果那孩子哭得更加厉害,并且想努力从警察手里挣脱出来,警察叔叔以为是自己不会哄孩子,然后叫来一位警察阿姨抱着他,可是他还是照样挣扎个不停,最后孩子传到穿便衣的一位叔叔手上时,孩子才不哭……
一个多小时后,找到其家人,才了解到,其父经常在家里对孩子说:“你再不听话,我就叫警察叔叔开警车来抓你去……”孩子平时见警察也总是努力躲着警察……
类似的还有:“你再闹,我就送你去幼儿园。”或者:“你不听话,就把你送到幼儿园去,让那里的老师教训你”。
乱吓唬孩子,会让孩子害怕他本不该害怕的事物或人,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十分不利的。
误区的避免:
要让孩子“听话”,就应该让孩子知道其中的必要性,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──对他自己和对别人的利害所在,同时,让其从“不听话”的活动本身中尝到“苦头”,这样,孩子自然就会逐渐地变得懂事“听话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