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纪20年代后期,德国心理学家马克斯•瑞格曼将拔河比赛中的个人和团队表现进行了比较。他预计,3个人拔河的力量应该等于其中1个人的力量的3倍,8个人拔河的力量应该为1个人的8倍。但结果却显示,3个人的拔河的力量总和,仅仅是1个人的2.5倍,而8个人的力量居然还不到1个人的4倍。
后来又有许多研究人员做了类似的实验,都得出了同样的结果:团队人数的增加,带来的是团队中个体绩效的减少。“人多力量大”,只是意味着4个人团队的总产出,大于2个人团队的总产出,实际上个人产出是减少了。
团队效应并不是简单的人数的累加,团队可以产生正的协同效应——团队的产出多于成员单个员工的产出之和,也就是说2加2可以等于5;但团队也可能会产生负的协同效应——员工共同工作时的个人产出少于员工单个工作时的产出,也就是说2加2也可能只等于3。为什么有这种结果呢?
原因在于社会惰化效应——员工在共同工作时,比他单独工作时付出的努力更少。
正如松下幸之助所说:“一加一等于二,这是尽人皆知的算术问题,可是在用人上,结果就可能不同了。如果用得好,一加一加可能等三,等于四,甚至等于五;如果用得不当,一加一加就可能等于零,更可能是个负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