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合于利而动”,从经济学角度阐述,它反映了企业经营的本质是为了追求利润。也就是说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因利而动,这不仅是企业的本质,同样也是衡量企业行为的根本准则。
经商买卖双方,虽非敌我关系,但卖方要想让买方来购买商品,如能“以利诱之”,引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,也不失为经商不可缺的一种策略。
价格,它是推动商品销售的杠杆。在竞争对手之间,在质量、功能相同的情况下,谁的商品价格低,谁就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占有市场。
德国头号零售企业阿尔迪公司成功的决窍,就是薄利多销。他们提出的口号是:保证出售的商品最低价。顾客如发现同样的商品在别的商店价格更低,即马上将差额退还顾客,并给与奖励。这使得阿尔迪商店门庭若市,生意兴隆,不久,“阿尔迪”声名鹊起,家喻户晓。谁都知道“阿尔迪”是最便宜的商店。
正因为他们运用了“以利诱之”的销售策略,使这家公司赢得德国零售业的冠军,阿尔迪商店因此也遍布欧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