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法院网讯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今日做出决定,从即日起,在全市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,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整体上水平、创一流。院长李少平要求,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、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高度,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努力把学习抓紧抓好抓实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,真正担负起肩负的神圣职责,真正做到让党放心、让人民满意。
李少平强调,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必须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,要将学习活动与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,与服务好市委提出的着力构筑“三个高地”、全力打好“五个攻坚战”结合起来,与深入开展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,与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结合起来,与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上水平、创一流结合起来。学习既要全面,更要突出重点,务求实效,注重学以致用,真正实现通过学习使每个干警的思想觉悟有提高,业务素质有长进,工作能力有提升,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。各级法院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注重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,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。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以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,确保基层和一线干警学习到位。要树立良好的学风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增强学习的内在动力。要大力推进学习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采取灵活多样有效的学习方式和方法并不断加以完善,努力形成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,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活动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。
作者: 张晓敏 发布时间: 2010-03-05 09:10:34